第166章 摄魂宝镜 (第2/2页)
背面则是装饰以珠玉翠羽,下方有个三寸来长的精雕手柄,呈现出树枝的外形,正好可以握在手上。
这绝对称得上是一件艺术精品,蕴含着极高的珠宝工艺水准。
不过修士所用的法宝,艺术价值并非首要,若是足够强力的话,莫说眼球,就连毛茸茸的野猪腿,都有人敢举着招摇过市,不嫌丢人现眼。
法宝嘛,造型怪异不寒碜,弱小才寒碜。
所以被从眼球状宝石改制成为宝镜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神通禀赋是否保留,其所拥有的灵材秉性是否得到了充分的利用。
前来送货的修士也说不清楚这些,只留下一封莫清平亲笔所书的信件,还有一小袋梦幻岛凭证,传讯灵符等杂物,就告辞离开了。
李柃拆开封印法符,打开信件看了看,除了交代此物的来龙去脉,莫清平还在里面提及此物的功能和用法。
原来,他遍阅典籍,找到了充分利用这种事物办法,那就是制作成为凹面镜,强化摄魂神光的单体控制能力。
此法虽然会丧失一些功能上的便利,但也极大减免了牵涉自身和同行道友的可能,要不然与人斗法到了关键时刻,抛出眼球,红光一闪,大家都被影响了。
发散出去,照射一片也不现实,那样同样存在不小误伤的可能,同时也会大幅削弱其威能。
此镜主要存在两种激发方式,一是单发光波,射出一道外形如同飞剑的红芒,以常人难以反应和闪避的方式击中动人。
只要命中,就能使得炼气修士行动停止一息余。
李柃心中默默换算了一下,此世修仙界一分十二息,一息就是大概五秒钟,他这里含糊所说的一息余可能还要多出一二秒,也就是总共六秒上下的时间。
六秒,乍看起来并不长,但却足以做到许多许多事情了。
炼气高手一跃十丈,弹指之间飞剑纵横,杀人无形者比比皆是,若无足够强力的横练功夫,或者其他可以为神念所控制的法宝,整整一息时间呆在原地无法闪避,简直就是当人肉靶,很大可能要当场毙命。
更何况,这宝物也不是只用一次就算了的,它内含灵蕴,法力祭炼之下,还铭刻了法阵和禁制,能够在百息之后自行恢复。
也就是说,相斗一阵之后,又能再次激发。
这种神光的速度是非常快的,虽然内蕴罡煞,远远不及真正的光芒,但较之飞剑之流,不知高出多少,同阶修士很难躲开。
而已此宝的品级来看,就连结丹修士都未必见得能够躲开,充其量是在抬手或者气机变化之时料敌先机,先行躲避。
一旦等到它激发之后,已经太迟了。
除此之外,此宝还拥有着另外一种模式,那就是将自己的神念力量注入其中,形成连续的神光,模拟那一目族形成连续的控制。
如此一来,持续时间就与自身和对方的神念力量对比息息相关了。
但即便自身神念弱于对方,也还拥有着撬动天地元气和玄阴煞气加持的助益,实际效果是非常可观的。
一旦形成压制,对手便难以挣脱。
但关于这一点,莫清平也说得非常含糊,因为他只是按照器道祭炼法宝之法简单铭刻了一些法阵,并根据一目族神通力量的秉性进行推断。
具体效果,还得李柃自己去试验。
法宝都是绑定自身气机和神魂力量的,他又没有使用过,自然也不知晓。
李柃和九公主花了一整天的功夫简单祭炼,然后来到后院进行测试。
“你用它对我试试看,先来单发的光波。”
“好。”
九公主持着宝镜,默念秘咒,简单的轻咤一声,便见手臂粗细的红芒激射,如同剑光飞快没入数丈之外的李柃身躯。
李柃身上光芒一闪,仿佛整个人都被笼罩在一层血红的光芒内,顿时感觉身重难行。
果然是曾经体验过的那种感觉。
然而,和莫清平所述不同的是,仅仅只是半息左右,红芒散失,他就恢复了行动。
“怎么没有持续一息?”
但很快,他就想到了怎么回事:“原来如此,莫前辈所提及的一息有余,是指对炼气境界使用的结果,如若换成同为筑基的修士,单次激发,实际上是远远不够一息的,充其量也就是半息而已。”
“可想而知,越阶对结丹修士使用的话,还有可能减免至弹指之间,甚至更低。”
“而若是对元婴修为者使用的话,效果更加微乎其微。”
“不过,也有可能都是差不多,毕竟修士筑基以上修成道体,筑基道体和结丹道体,元婴道体,本质上都是道体。”
“此世的主流是元神大道,大修士们强也强大法则之力和元神力量,单从生命本质来看,只是寿元大限与体魄的提升……”
“筑基和炼气才是两个物种,结丹和筑基不是。”
九公主很快又再尝试把自身神念注入,倾尽全力化为红芒,向李柃照去。
李柃感觉身躯一沉,有些被禁锢住的感觉。
然而很快,他就强行挣扎着动了起来。
九公主轻呼一声,感觉手中宝镜传来了巨大的力量,身上神念急剧消耗。
但是红光持续,李柃的动作仍然缓慢无比,如负千钧之重。
直至两三息后,九公主坚持不住,两人才终于从这种僵持的状态解脱。
但是此前僵持所耗体力和精神尽皆不小,如同大战数百回合一般。
“这好像是高阶修士对低阶修士使用才更为有利啊。”李柃默默思索了一会儿,突然眼前一亮,从九公主手里要来此镜,用了起来。
由于他们已经双修有成,九公主祭炼的法宝他也能够掌控,很快就发出神光,照在九公主身上。
果然,只一下,九公主就彻底无法动弹,而且他感觉自身神念消耗不多,只需要分出一小部分,就能持续镇压。
“好东西呀!原来这才是真正的用法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