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:群体的态度总会扭曲个人的意愿 (第1/2页)
实事求是地讲,如果可以的话,李怜词并不想站到王戊的对立面。
其中的原因,不只是因为女子的武功,更是因为他自己,其实也相当欣赏对方的为人。
这种欣赏无关于容貌,而是源于那丐女身上的一种江湖气息。
一种通得了情理,放得下身段,守得住道义的莫名豪气。
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,豪这个字在世人的口中,似乎都会与快意放纵,妄为洒脱的行为联系到一起。
然而,于李怜词的眼里,所谓的豪,就应该是一种,为人所不能为,持人所不能持,奉人所不能奉的魄力。
那是一种气度,也是一种心胸。
从这个角度来讲,他自己显然是没什么豪情的。
但是王戊,那个本该与豪迈这类词全然不搭边的女子。
却第一次,让他感受到了这么一分胸怀与意境。
于她向他低头认错的桌前,于她的脸上放下心事,展露笑容的一刻。
事实上李怜词和王戊都知道,凭借王戊如今的武功,如果她真的是一个粗野暴躁,蛮横无理的人,那李家八成是不会为了五十两与她较真斗狠的。
毕竟只要不是什么特别好面子的家门,基本都不会这么极端。
所以李怜词那天其实还有两个备选的方案,会根据王戊的性格,考虑要不要再退几步,求个顺次。
但是他也的的确确有些意外,王戊居然都没怎么坚持,便在连他都觉得的有些贪心的第二步上,答应了他的条件。
等女子面向他致歉的时候,李怜词虽然明面上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情绪,但是心底里,却同样不算平静。
当时女子澄澈明媚的眼睛,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。
那双眼睛很干净,恍若一潭清水,一眼就能看到潭底。
一眼便能看清其中的真实与歉意。
仿佛她对自己心中的道理确信无比,且毫不怀疑。
那是一种无声的表达,似要自明,自知,亦自证。
全无某些“高处”的虚荣与拘泥。
李怜词也是从那时起,开始真正认真地看待王戊其人本身的。
在去除了她的皮囊与武功之后,王戊作为一个人,似乎也到了足以令他侧目的地步。
在自身还有余力逃避的情况下。
认错受罚,这并不是一件什么人都能够做到的事情。
何况王戊犯的错,在许多人眼中,可能仅仅只是违背了一个本就不算平等的承诺。
这种过错不能说没有,但绝对算不上大,认与不认似乎都有道理。
区别在于有的人认为,食言了便食言了,有谁能拿我怎么样。
而有的人则认为,食言了便是食言了,我得为此怎么样。
王戊应当是后者,而李怜词,明白自己是前者。
所以他借此为由,从自认理亏的女子身上索取利益。
他不是一个好人,就像是他自己说的,他是一个商人。
但他也不想与王戊为敌,在有选择的情况下。
因为他还不想沦落为一个恶人。
可惜他如今没得选,身为李家的长子,少主,他必须得站在家族的立场上考虑事态,他得为家中的所有人负责。
因此他只能效命于皇家,也必须听从皇上的指令躯身做为。
宁缺儿是必须杀的。
至于王戊,如果她愿意离开自然最好。
如果她试图阻拦,那李怜词在动手的时候也不会有任何的迟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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