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章 安置 (第1/2页)
出青山口往东的土路上,两条人影一前一后的走,之间隔着三五丈。太阳从东方照过来,在地面拖拽出两条长长的影子。
陆恒站住脚,转过来:“你跟着我作甚,回去。”
粱九儿见他驻足,也跟着驻足。她脸蛋红扑扑的,像两个苹果,喘了口气道:“你是我男人,不跟你走跟谁走。”
陆恒脚程快,这姑娘在后面追的累。
陆恒道:“我已经分说清楚...陆家已是过往云烟,我也不再是以前的陆恒。当初的事就此揭过。那一袋子钱足够你父女存身,而我...前路未卜...”
粱九儿听了,眼眶又红了:“我不管,你是我男人,我就要跟着你!我爹不把我当人,当个牲口卖,你也当我累赘,我干脆死了算了!”
却是个烈性的,言说间一头往路边的山石上撞去。
陆恒一步追上,揪住她衣领:“哪有你这样的...”
却是于心不忍。
原身留下的记忆,此时又清晰起来。
这姑娘当即返过来身子抱住陆恒:“你是我男人,我跟你天经地义,要不就让我死。”
陆恒扯开她,掰正,盯着她眼睛,面对面说:“你记忆中的陆恒,是地主家娇生惯养的少爷;你面前的陆恒,是个杀人如麻、前途未卜的恶人。你死心眼啊!”
粱九儿分毫不让的盯着陆恒的眼睛:“你还是男人吗?我是你的童养妾,你把我抛弃,任凭人买卖,你是男人吗!”
陆恒无话可说。
姑娘抓着他袖子,又道:“我不管你是什么恶人还是杀人如麻,我就跟着你了。你走到哪,我跟到哪。除非哪天我死了,我就不跟。”
陆恒沉默了半晌:“我风餐露宿,动辄杀人,仇家通天,前路难知。你跟我只有受苦的份儿...”
“我死都不怕!”
还能说什么呢。
陆恒低了低头:“行,走吧,别后悔就成。”
姑娘破涕为笑,抓着他衣袖:“我不管我男人是恶人还是啥,我跟着你了,你得护着我。”
陆恒点了点头,反手抓住姑娘的手,两人上路。
人家姑娘都这样了,陆恒还有什么说的呢。再说下去,就不是个男人了。
再则陆恒又不是石头做的,也是血肉之躯,也有需求。加之原身记忆影响——收个女人又怎的?
只盼她以后不后悔。
但发愁是难免的——他这趟出来,除了自己的事,还有师父的事要办。几百里路奔波,带着粱九儿未免不便。
陆恒心想,是先把九儿送到宫家再去办师父的事,还是带着一起上路。
最后决定,既不送宫家,也不带着一起。
他有另外的去处。
除了宫家,陆恒另有落脚之处。是这几年外出采药时,进山出山为方便休整所置。
就在奉天北五十里外的山下。
为了在天黑之前赶到落脚处,陆恒把姑娘背起来,迈开脚步,奔马般前行。
姑娘身架子虽然不小,可也就百十来斤。百十来斤背在背上,于陆恒而言也只等闲,并不耽搁脚程。
窈窕的身子紧贴着,感受着姑娘的呼吸,陆恒难免心里发热。
便说话分散注意力。
“我这回出来,要去长白山办一件我师父交代的事。不能带你一起去。”他说:“我在奉天北五十里的山下有一个落脚处,先把你安置在那儿,等我办完事回来接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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