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六章 雷过天晴 (第1/2页)
戈登本以为这一击真蓄力斩能把麒麟劈回地面上去,就像之前锁轰龙的头时那样。
然而,这种“幻兽”的坚韧程度,还是远远超乎了他的预料。
已经失去了雷角的麒麟硬是用额头顶下了这威力惊人的一击,缓缓站起身来。
它的鬃毛变得莹亮,身躯之上,跳跃起苍白的电光,就连脚下的地面,也有无数细小电弧闪耀。
“后撤!”亚摩斯大吼着道。
三人毫不犹豫地向后飞退,下一秒,足以笼罩麒麟全身的巨大雷柱从天而降。
当雷光散去,再度变得耀眼的麒麟身上,白电萦绕,鬃毛飘舞,即便缺失了雷角,它依旧显得威风凛凛。
它的双眼纯红,看不见瞳孔,让人难以分辨其中情绪。
猎人们警惕地举起武器。
短暂的对峙过后,麒麟突然转过身,跃上高耸的崖壁,转眼间消失在银白的群山之间。
随着它的离开,天空中沉闷的雷云,逐渐散去。
夕阳的光辉落在猎人们身上。
亚摩斯长吁一声,躺倒在地上,鲜血染红了地面。
“师父!”
戈登他们废了好大一番功夫,才勉强给亚摩斯腰间的伤口止住了血。
不断利用药剂加速愈合,又被反复撕裂,这处伤口已经变得比最开始严重太多。
来不及考虑剥取素材的事,戈登他们小心翼翼地把陷入深度昏迷的亚摩斯带回了波凯村,交由村中医师接手后,这才稍微放下了心。
哈雅塔一脸忧心地守在病床前,显然没有再往猎场跑一趟的心情。
戈登只好带上猪扒,简单补充了些热饮回复药之类的补给品,顶着夜色再次赶往雪山主峰山脚下的苔原。
辛苦狩猎的轰龙尸体,还有麒麟遗落下的雷角什么可都还留在那儿呢,要是就这么丢了,可就太心疼了。
万幸,这一趟无惊无险,收获颇丰。
听猪扒的说法,那片被麒麟召来的落雷轰击过无数遍的土地带着一股恐怖的气息,小型怪物根本就不敢靠近。
再加上弗拉西亚地区气候寒冷,轰龙尸体也未开始腐烂。
戈登带着猪扒,开开心心地剥取了一大堆鳞,爪,牙之类的素材。
到最后,戈登更是直接把轰龙的脑袋也砍了下来,用绳子拖着走。
——轰龙颚骨似乎是制作轰大剑的主材,可不能放过。
麒麟的雷角也被猪扒找到,捡了起来,一同被它收集起来的,还有一些战斗过程中掉落的鬃毛,尾毛之类。
这些毛发在夜幕下闪耀着莹莹的白光,还有细小的电弧闪耀其上,倒也不难找。
猪扒仔仔细细地把他们战斗过的区域翻了一遍,确保没有一根毛发被漏掉。
这可都是古龙种素材!
哪怕不用来制作装备,卖给东多鲁玛的那些收藏家,也绝对能卖出天价。
但满载而归的一人一猫回到波凯村时。
迎接他们的,是村民们自发举办的宴会。
村子中央的小广场上,巨大的篝火被点亮,驱散了雪山地带夜间的严寒。
轰龙巨大的头颅就摆在篝火旁,供大家观赏。
村中的小孩子们似乎把这当作了试胆用的工具,谁要是连碰都不敢碰,就是“胆小鬼”,谁要是敢把脑袋放进那张布满利齿的血盆大口,就是“英雄”!
以后玩猎人游戏的时候,“英雄”就是扮猎人都那个,“胆小鬼”就是扮怪物的那个,下场凄惨……
此情此景让戈登不由回想起小时候,他就总是当猎人的那个。
当哈雅塔搀扶着身上缠满绷带的亚摩斯来到小广场上时,所有人都欢呼起来。
戈登连忙起身,准备帮忙扶着亚摩斯坐下。
亚摩斯笑着摆了摆手,“没事,我还没那么脆弱。”
哈雅塔在一旁嘀咕道:“医师说,您的肾脏可差一点就被挑穿了,您也快五十岁了,是不是该考虑退休了?”
“呃,这个先不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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