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85章:龙凤合鸣,雪满天国! (第1/2页)
今日第一更:1985章!1/2!
……
八景宫灯那就是一个许坤拿着遥控器的定时炸弹,根据内部吸收的火焰,可以释放出相应当量的“焚天煮海”爆炸之威!
许坤过去已经收集了不少,储存着,从未用过。
再加上今天弗利萨伪圣域之中的黯焰之火,许坤在承受伤害的同时,逸散的火焰也被八景宫灯所吸收。
你以为我在挨打,实际上我在充能,以及寻找你的破绽!
现在,就是借彼之矛,攻彼之盾的时候了!
弗利萨的伪圣域的确坚固异常,可终究还是受限于境界,有着承载上限!
终极焚天拳外加风火两道合击大招,能撼动你的伪圣域,那么八景宫灯中的庞大火力,就能将其彻底摧毁!
外人眼中,一应黯焰在紫火的冲击之下被湮灭,惊起的气浪,使得在场的一众六境存在,都要以圣域庇护自身,才能免受波及!
实力差一点的,更是如同纸屑一样被吹飞了出去!
伪圣域根基被动摇,继而摧毁,作为这片伪圣域的主人,弗利萨自身也受到了反噬,肉身崩裂,黯焰在身上燃烧了起来!
气机变得孱弱无比!
极限半圣,终究还只是半圣!
顶了天,对标昊天时代,你也就是单道属性能达到5999万这个数值!
炎神之心+万燎之下,许坤的火焰爆发破坏力之强,即使是六境巅峰,也得认真对待!
许坤也发现了,第一形态下的弗利萨,还无法打破常规。
自身属性是强,所体现出来的,就是他这个伪圣域之强,和正统的圣域相比,除了范围无法比较之外,其他的方方面面,弗利萨已经做到了极限。
和他本人是极限半圣一样,为极限伪圣域!
但第一形态下的弗利萨,最大的弊端就是……攻击手段略显单一!
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。
和很多人相比,弗利萨以自身伪圣域演化出来的重重攻击手段,那已经是目不暇接。
可对比许坤,还是相形见绌了!
所谓的攻击手段略显单一,那就是持续输出有余,爆发不足。
如果说,许坤在炎神之心、万燎、气运之子的加持下,凭借二境之身,在单体攻击的情况下,能爆发出自身属性数十倍的输出阈值。
那么,弗利萨的第一形态,最多也就是个常规的数倍,极限就是同比SSS级技能的12.8倍加成!
极限半圣外加压箱底的招数,放在数据时代,弗利萨的输出上限,可以用亿作为单位,巅峰近十亿!
嗯~很不错的爆发上限了,可这样的恐怖数值,对上哪怕只是被动防御下的许坤,这上限爆发输出也会被重重削弱。
你要是能一直保持这个上限阈值,别说,许坤还真的可能被打倒。
可关键是弗利萨做不到啊,他的正常攻击,还是保持在一个平均值,也就是介于A级技能和S级技能的爆发区间。
所以在许坤的眼中,没有打破常规。
何为打破常规?
像是许坤的极致爆发,或者是鲲族、玄龟族那种打破生命上限。
不拘泥于规则,超越了极限。
这样的“火力不足”导致的结果,就是许坤跟个不倒翁一样,哪怕是你的上限爆发打的他连连吐血,只要你不能彻底将他击倒,在三光神水的治愈下,许坤可以做到反复的仰卧起坐!
你的刀很锋利,可不能把我连皮带肉加骨头地砍断,那你就杀不死我!
对于一般的半圣而言,掌握伪圣域就是压箱底的能力,也是他们境界的体现!
一旦伪圣域被破,本尊不死也半残!
参考那次截杀许坤的劫,在天倾圣裁下,影流圣域被迫,跌下了半圣之境!
越是高境界的存在,他们所掌握的境界之力和自身的绑定越是深。
和肉身、和灵魂,都是息息相关的!
反噬的大小,都是等同伪圣域被破坏后的力量的,越是坚固的伪圣域,造成的反噬自然也就越强,只是最终结果上,得看个人的承受能力。
有些人伪圣域、圣域被破之后,会因为承受不住反噬而身死道消。
这类存在,一般而言伪圣域、圣域不够完善,自身也很孱弱,属于是双双弱势的那类了。
有些人被破之后,会一蹶不振,可能终生止步于此,这其中,还包括了许坤的师父,号称最弱圣境的无圣域六境存在!
这也是常规存在,毕竟伪圣域、圣域对于半圣、六境存在而言,比自己的手足还要重要,和自己的本源息息相关!
极少数人,哪怕是伪圣域被破后,还能维持自身,扛住反噬,保持一定的战力。
弗利萨,就属于这一小撮人之中了!
黯光·死亡圣域在焚天煮海的威力下几乎被撕扯一空,仅剩的力量,也无法再度缝补,开始逸散。
早早锁定弗利萨的许坤,在自身祝融领域已经和八景宫灯一样黯淡下去后,取而代之的,是被唤醒的雷龙领域!
以及渐渐汇集在身后的神风领域!
风之凤翼,雷之龙躯!
这一刻,龙凤合鸣,五龙套装更是化为了五色龙鳞,将许坤衬托得熠熠生辉!
反观弗利萨,便成为了这头凤翼雷龙利爪之下的猎物!
外人只是稍稍震惊,但弗利萨可是清清楚楚地看到,雷龙领域是许坤已经施展出来的第三个领域了!
二境初期……三大领域!
怪胎!
面对此刻气势澎湃的,而自己则是遭到反噬的境地,弗利萨竟是扯出了一抹笑容。
“你还真能带给人惊喜啊!”
“一招定胜负吧!”
弗利萨放弃了在不断燃烧的肉身,黯焰天使之翼缓缓张开。
“如你所愿!”
许坤的声音如龙吟、如凤鸣,又似雷鸣,似风啸!
双方要为这算起来是二人的第一次碰撞,画上一个完美的句 号(就离谱,这也是黑词,单走一个6)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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