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家 (第1/2页)
少年时的刘希君还是很能打的。
可惜,红粉骷髅,仅仅是长得好看罢了,在穆云海眼里,就算她是天使下凡,也是脸先着地的那种。
死丫头一如既往的无视穆云海,转身走回了房间,留给站在门外的穆云海一个纤瘦高挑的背影,虽然穆云海对如此程度的尴尬早已经免疫了,但还是不免觉得悲哀,哎,在附中那个万人迷的我,怎么在这丫头这里就被无视了呢!
“君宝,是你哥吗?”厨房传来罗阿姨的声音,从甜美程度而言让人无法判断她的年龄。
“是。”刘希君瓮声瓮气地应了一句,惜字如金的性格丁点没变。
穆云海叹了口气,换上拖鞋,“爸!罗阿姨!我回来了。”
“儿子“穆云海话还没说完,香风袭来,已经被人撞到怀里紧紧抱住了腰,“半年没见,我想死你了。”
这台词耳熟,貌似每年春晚都能听到。
“大姐,你不怕大哥吃醋啊?“姑姑穆红站在厨房看着两人笑着说。
穆云海轻轻挣脱了撒娇似的后妈,颇为不好意思地苦笑着,“我都老大不小了,别老拿我当孩子成不?”
漂亮的后妈接过穆云海脱下的外套,不屑地瞥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的老爸,调皮地挑衅道:“让他吃去,我疼儿子他管不着。”
老爸确实拿这童心未泯的后妈没辙,无奈地摇着头。
坦白讲,罗阿姨对穆云海真比亲生儿子还好,估计这也是刘希君不待见穆云海的原因吧。
她娘俩搬来时,刘希君只有10岁,正值懵懵知事,敏感纤细的时候,突然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,面对陌生的亲人,不安与排斥是难免的,她一定觉得穆云海夺走了罗阿姨对她的爱吧,的确,那也是事实。
穆云海总觉得,兄妹关系相比兄弟或者姐妹关系,要多出一道隔阂,甚至不比姐弟关系。他虽然只比刘希君大两岁,毕竟相对年龄要差得多,在穆云海心中,和她没什么共同话题,自然就缺少交流,因此不管穆云海怎么谦让她,怎么顺从她,她照样排斥他,甚至是讨厌他。
“小海,过来让姑看看,又长高了,也壮了。”
老姑拉着穆云海来到沙发上坐下:“跟姑讲讲,那个留学是怎么回事,自小看你爱打篮球,怎么打着打着就上5套了呢!”
刘希君倒是和老姑相处得不错,知道她和穆云海不对付,故意恶作剧地对坐在一旁刘希君喊道:“君宝,给你哥倒杯水,你这孩子怎么一点眼力见都没有,真是的。”说完,一脸揶揄地瞅着小姑娘的反应。
哎呦,我亲爱的姑姑诶,您千万别捉弄她了,果不其然,正趴在长沙上看电视的刘希君恶狠狠地朝穆云海瞪过来,好像倒变成穆云海的不是了。
“哈哈哈……”看到刘希君的反应小姑没心没肺地大笑。
这个家看来就老爸和自己正常点。
穆云海把美国北卡邀请自己留学的事前因后果说了一遍。
老爸把手中的报纸放下:“说说你的看法。”
穆云海站起身,拉开背包,拿出几本月刊和杂志,放到他们面前。
看他们一脸疑惑,就翻到杂志的作品那一页,当小姑看到月刊上穆云海的名字时,一脸震惊。
等他们把几篇短文看完。
从80年代末开始,正是文学青年之花盛开的年代,流行交笔友和谈文学。中国自古这样,古代认字的不多,靠对对联玩玩文字游戏写几句诗词就能称秀才了,从宋直至明清两朝,秀才是什么地位,那是可以免劳役和交税的,见到县令都不用下跪,可以平等论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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