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四章 抓起来 (第2/2页)
林绵绵忽略掉一些恶心的目光,跟着狱卒来到牢房最里面比较干净的一间狱室。
“进去把。”
林绵绵被丢到里面后,就没有人来管她了,等那些狱卒走了以后牢房里其他人就坐不住了。
他们这些人常年都是混在市井的小人物,平时干点偷鸡摸狗的勾当,被抓进来关个几天那是常事。
进来这么多次,他们还是第一次在牢里见到这么漂亮的小女娘。
也不知道犯了什么大罪。
“小女娃,你是犯了什么罪?看你这样也不像犯罪的人呀!”
林绵绵旁边牢房的一个老人,替所有人问出了这个问题。
“我是不像犯罪的人,但有人想让我犯罪,我自然就成了犯罪的人。”
她这话说得绕口,其余人却都听明白了。
他们就是一些粗人,虽然平时做些偷鸡摸狗的事,却也被人诬陷过,可以说正因为他们干的是偷鸡摸狗的事,所以才更容易被诬陷。
她这话一说出来立马引起了一大群人的共鸣:“我也被这狗官污蔑过,虽然我平时手脚是不太干净,但我那也是因为太穷了,吃不起饭,所以才会去偷人家的馒头包子吃,那些大户人家都把粮食拿来喂猫喂狗,我偷一个根本就不会怎么样,但是那狗官非要说我偷了人家丫鬟的首饰,让我赔,我哪里来的钱赔,只能被抓紧来,不过抓紧来也好,好歹有吃有喝饿不死。”
这是个苦命人,虽然现在国家安定,社会还算富饶,但仍有人吃不上饭,人为了活着什么都能干得出来。
这也是命运给予每个人的不公。
林绵绵对此没有发表看法,这是整个封建社会存在的问题,凭她一己之力什么都改变不了。
她也批判不了这种为了活着而偷盗的行为。
越来越多的人,说出自己被县令陷害的事。
直到她听到有人说,县令和豫程书院狼狈为奸,林绵绵这才坐直身子看向那人。
这不是一件小事,虽然她早就预感到县令和书院应该有关系,但她只以为是暗地里有一些勾结,却没想到已经这么明目张胆了。
林绵绵表现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,看向那人问道:”你刚说的县令和豫程书院狼狈为奸,是什么时候的事?”
她好看一下县令到底是什么时候和豫程书院勾搭在一起的。
那人回忆了一会儿道:“六年前,我记得非常清楚,就是在六年前,那时我家小儿刚满五岁,我那小儿非常机灵,三岁刚开口便能作诗,我便想着年龄也到了就把孩子送到书院去上学,当时选了豫程书院,谁料到两个月以后,我儿竟然惨死在书院之中,书院的人说我儿是自己顽皮,偷偷跑出去装到石头上面当场毙命,但我看了我儿的身体,分明就是被人鞭打虐待而死,我不服,就报了官,但县令却连我儿身体看都没看就说我儿是自己贪玩跑出去,然后不小心撞到了石头上撞死的。”